射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变卖)位于射阳县金诚福邸小区10号楼104、204、304、404室的公告
射阳县人民法院将在射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射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5262.7119837.0.0.EkgGax&user_id=193544057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变卖)标的:被执行人盐城市金程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射阳县金诚福邸小区10号楼104、204、304、404室的不动产[建筑总面积为317.7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品住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产权证号:县城20142489,具体以(江苏)东诚亿(房)估鉴(2024)字第008号评估报告为准]。(图片视频仅供参考)
风险提示:1、房产所涉的过户税费及税率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向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咨询;2、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房产证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此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3、若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补办相关材料,登报作废的公告费和补办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星期六日及节假日期间交纳保证金的,所交纳的保证金有可能会被回退,导致交纳不成功;5、上述未尽事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所有的拍卖均以现状为准,请务必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房产现状默认,并谨慎购买,风险自担。
起拍价:1352400元,保证金:270480元,增价幅度:6700元。
标的物现状:本院已查封。
特别提醒:星期六(日)及节假日期间交纳拍卖保证金的,所交纳的拍卖保证金有可能被回退,导致交纳不成功。
本拍卖(变卖)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和一次变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再流拍的,进行变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变卖自动取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变卖)开始、过程中,中止或撤回拍卖(变卖)。法院变更拍卖(变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具体拍卖场次、拍卖时间、需缴纳保证金等情况见下表:
场次、事项 | 第一次拍卖 (若本场成交,则下场取消) | 第二次拍卖 (若本场成交,则下场取消) | 变卖 |
拍卖(变卖)时间 | 2024年04月27日10时—2024年04月28日20时 | 2024年05月22日10时—2024年05月23日10时 | 2024年06月08日10时—2024年08月08日10时 |
起拍价 | 1690500元 | 1352400元 | 1352400元 |
保证金 | 338100元 | 270480元 | —— |
变卖预缴款(等同于变卖保证金) | —— | —— | 1352400元 |
增价幅度 | 8400元 | 6700元 | 6700元 |
评估价 | 2415000元 |
咨询电话 | 辅助拍卖机构0515-81777888 |
看样地点 | 位于射阳县金诚福邸小区10号楼104、204、304、404室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盐城市悦诚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预约看样;公告期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电话:0515-81777888 看样时间截止拍卖前一天。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其补交的差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成交后,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缴纳支付,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正规票据在拍卖价款中予以退还。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税费负担主体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
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或其他正规票据于本院成交确定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于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将拍卖余款打入中国银行射阳支行营业部的开户名称为“射阳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的“6232636100141228349”的子账户内。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变卖)须知。
本次拍卖(变卖)程序对拍卖品的介绍由盐城市悦诚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如与实物不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盐城市悦诚拍卖有限公司承担。
举报监督电话:0515-692200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盐城市悦诚拍卖有限公司 李先生0515-817778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拍卖(变卖)须知
射阳县人民法院将在射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射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5262.7119837.0.0.EkgGax&user_id=193544057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变卖)标的:被执行人盐城市金程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射阳县金诚福邸小区10号楼104、204、304、404室的不动产[建筑总面积为317.7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品住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产权证号:县城20142489,具体以(江苏)东诚亿(房)估鉴(2024)字第008号评估报告为准]。(图片视频仅供参考)
标的物现状:本院已查封。
本拍卖(变卖)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和一次变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再流拍的,进行变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变卖自动取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变卖)开始、过程中,中止或撤回拍卖(变卖)。法院变更拍卖(变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具体拍卖场次、拍卖时间、需缴纳保证金等情况详见拍卖(变卖)公告。
四、拍卖(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射阳县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等三个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亲属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射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射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为单位竞拍的,需在竞买开始前向射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代为单位竞买的书面确认书。
如两个或多个竞买人合伙参与司法拍卖,需要在竞买开始前向射阳县人民法院办理联名竞拍手续,并委托给其中一个竞买人或第三人进行报名出价。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变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其补交的差价。(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变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射阳县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于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将拍卖余款打入中国银行射阳支行营业部的开户名称为“射阳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的“6232636100141228349”的子账户内。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成交后,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缴纳支付,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正规票据在拍卖价款中予以退还。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税费负担主体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拍卖(变卖)程序对拍卖品的介绍由盐城市悦诚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如与实物不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盐城市悦诚拍卖有限公司承担。
举报监督电话:0515-692200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盐城市悦诚拍卖有限公司 李先生0515-817778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